■ 債券人員測驗應試導引 ■ |
一、測驗主辦機關: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二、測驗舉辦頻率: 每年兩次,於每年之五、十一月中旬各舉辦乙次(約分別於每年之一、八月中下旬受理報名)。 三、測驗科目、試題題型及測驗時間:
四、合格標準:以一科總分達七十分為合格。 五、測驗範圍: 債券人員測驗內容「債券市場理論與實務(含相關法規) 」(請點選書名線上購書)之範圍主要包括: (一)債券法規(25%) 中央公債經理辦法。 中央公債經售作業處理要點。 中央登錄債券作業要點。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相關法條。 公開發行公司發行股票及公司債券簽證規則。 臺灣證券交易所中央登錄公債買賣辦法。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債券等殖成交系統買賣辦法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債券附條件買賣交易細則。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央登錄公債借貸辦法。 證券商從事債券遠期交易之會計處理。 (二)債券市場理論與實務(75%) 總體經濟分析與債券理論。 債券之評價與風險衡量管理。 債券之發行與交易實務。 利率衍生性商品與債券之金融創新。 六、報名程序: 欲報名參加專業能力測驗者,應先購買應試簡章,並詳閱所載之應試公告暨說明事項。填妥報名表件並檢附相關之學經歷證明,經郵政劃撥報名費用後,一律以通訊報名方式,將前述資料郵寄至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測驗中心(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三號五樓,郵遞區號:100),即完成報名程序。 七、報名費用:新台幣七佰五十元整。 八、簡章購買: 簡章現購每份五十元,函購五十五元。現場購買者於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起至下午五時止,週休二日及國定假日不發售。筆試應試之簡章請注意本會公布之相關發售日期,電腦應試則隨時可購買。
函購郵資注意事項: 1.購買1~20份者,請將回郵信封(至少要B4規格,於正面詳細註明參加應試類別)連同劃撥收據正本,寄至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未將劃撥收據及回郵信封寄至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者,恕不受理。
2.購買21份以上者,由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以掛號包裹郵寄,請將郵資連同簡章費用一起劃撥,然後將收據以掛號函件郵寄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註:函購簡章請將劃撥收據正本連同 B4 大小回郵信封寄至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並務必於回郵信封上寫明姓名、聯絡電話、收件地址、函購簡章份數及報考類別﹝債券人員﹞,以利作業。 九、本項測驗之舉行日期、簡章發售及報名期間等,仍以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報名簡章內之說明手冊為準。敬請屆時注意該會之網頁最新公告或語音服務專線02-2396-9939#2#4之最新測驗動態報導;或參閱本網站之相關考情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