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一期信託業務人員專業測驗公告 ■ |
壹、辦理依據: 「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暨經營與管理人員應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準則」第十四條規定:「信託業業務人員應具備之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指參加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或其認可之金融專業訓練機構舉辦之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持有合格證書。」 貳、報名資格: 一、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高中或高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教育行政機關認可之高中、高職學力鑑定考試及格並取得資格證明書者。 註:具有大學、三年制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以上肄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上肄業有證明文件者,視同高級中學畢業。 參、報名費用:每位應考人報名費新台幣陸佰伍拾元整。 肆、測驗科目、測驗內容、測驗方式:
伍、測驗時程表:
陸、簡章洽購: 一、現購:94年1月17日~2月4日 (一)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伍拾元整 (二)發售地點:
二、函購:94年1月17日∼1月21日止。 (一)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伍拾伍元(含劃撥手續費伍元)。 (二)辦理方式:請以郵政劃撥,並於劃撥單背面之通訊欄註明「請購信託筆試測驗簡章」及「份數」。請將「劃撥收據正本」及「B4規格大型回郵信封」郵寄至本院金融測驗中心以憑辦理。「B4規格大型回郵信封」上貼妥限時專送郵資,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左下角註明「請購信託筆試測驗簡章」、「份數」及「聯絡電話」。 劃撥帳號:19458542 劃撥帳戶: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收 件 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測驗中心 郵寄地址:111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七段81巷51號 ※未將劃撥收據正本及回郵信封郵寄至本院金融測驗中心者,恕不受理。 (三)回郵信封郵資表明細 (1)購買1份∼20份者
(2)購買21份以上者,本院採貨運送達,運費請以郵資給付。
柒、報名方式:報名表件一律採掛號郵寄通訊方式辦理。 一、個人報名: 填妥報名簡章並備齊報名表件,至金融機構採郵政劃撥或電匯繳交報名費用,將郵政劃撥收據或電匯款存根正本實貼於報名表指定欄位內,採掛號郵寄本院金融測驗中心。 二、團體報名: (一)同一單位之應考人可採團體報名(不限人數),報名時每位應考人須填妥報名簡章並備齊報名表件,報名時另行填寫團體報名申請表(下載:團體報名申請表)及名冊一份,名冊(下載:名冊格式)請以A4紙張按報名表件測驗類別分類後排列順序編列「序號」及「姓名」,每份報名表件並請以膠帶彌封,以防報名資料掉落。 (二)名費繳交方式,請以即期支票(抬頭: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或一次整筆以郵政劃撥或電匯款方式繳交,支票、郵政劃撥收據或電匯款存根正本請裝訂於團體報名申請表上,連同名冊與報名表件一併裝袋採掛號郵寄。 收件單位: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測驗中心 收 件 人:林貞瑤小姐 收件地址:111台北市中山北路七段81巷51號 (三)如希望本院提供團體報名之「應考人測驗結果報表」電子成績名冊,請於報名時另提供應考人資料之電子檔案乙份,檔案內容為「序號」、「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三欄之MS-EXCEL資料檔。 (四)有關團體報名事項,可洽詢本院金融測驗中心林貞瑤小姐,聯絡電話:(02)2874-1616分機602,電子郵件信箱:may1025@mail.tabf.org.tw。 捌、團體報名費用折扣辦法: 團體報名機構先行審核應考人報名表者,本院提供每位應考人新台幣伍拾元整之審核代辦費折扣,並於繳交報名費時直接扣除此項審核代辦費。即每位應考人報名費,由新台幣陸佰伍拾元整酌減為陸佰元整。機構先行審核報名表,係指協助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團體報名審核代辦費折扣,僅適用於同一機構集體報名人數達二十人以上。 二、應考人應具備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高中或高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三、協助審核報名表上資料有無漏填,並檢視報名表上「國民身分證影印本黏貼處」與「貼照片處」是否貼妥國民身分證影印本(正面)及二吋照片乙張。 四、審核應考人報名表無誤後,並於報名表上「審查人簽章之合格欄」加蓋機構戳記。 ※上述四項要項若有一要項未符合者,恕無法適用團體報名費用折扣辦法。 (註)有關詳細測驗內容及規定,以報名簡章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