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擬以部分科目免試之資格報考106年建築師、技師考試者,應於本(106)年6月12日以前提出部分科目免試申請並寄出相關費件 ▲
一、106年專技高考建築師、技師考試預定於本(106)年11月18日至20日舉行,同年8月1日至10日起受理報名。符合部分科目免試之資格,如擬報考前揭考試者,應於6月12日以前提出部分科目免試申請並寄出申請費件(以郵戳為憑),始完成申請程序。凡未能於本次考試報名2個月前提出申請並繳驗完備費件者,該次考試不予部分科目免試,均須應試全部科目。 二、已具建築師考試補考資格之應考人(舊案),如申請部分科目免試經本部核定者,於本(106)年報考建築師考試時,須就放棄舊案資格(前已及格科目之成績不予採計),改以部分科目免試新案之資格,或以舊案之未及格科目,於連續三年內繼續補考之資格,兩者擇一報考,ㄧ經選定,報名後則不得更改。 三、網路下載減免科目申請書表及多元繳費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請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後,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以網址register.moex.gov.tw(主站)、register.moex2.nat.gov.tw(分站)直接進入,點選「專技減免科目申請」,並請先行詳細閱讀免試申請須知後,再登錄下載相關表件,並依操作指示進行申請程序及選擇繳費方式。 四、如有疑義,請洽詢本部專技考試司第二科(電話:02-
22369188轉分機3140至3144均可)。 ▲ 資料來源:考選部 106/06/03 新聞發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