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配合考試院廢止律師檢覈辦法等14種檢覈相關法規,考選部業於95年12月21日廢止15種相關子法規 ▲
配合考試院廢止律師檢覈辦法等14種檢覈相關法規,考選部業於95年12月21日廢止「會計師檢覈部分免試標準」、「建築師檢覈全部免試或部分免試標準」、「技師檢覈全部免試或部分免試標準」、「建築師檢覈部分免試標準」、「技師檢覈部分免試標準」、「律師檢覈筆試科目表」、「建築師檢覈之建築主要學科科目名稱表」、「建築師檢覈建築主要學科科目名稱」、「建築師檢覈筆試科目表」、「各科技師檢覈主要學科科目名稱表」、「各科技師檢覈筆試科目表」、「技師檢覈部分免試人員應試科目表」、「醫事人員檢覈筆試(原稱檢覈面試)類科科目表」、「獸醫人員檢覈筆試科目表」及「外國政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證書認可標準」等15種相關子法規。 ▲ 資料來源:考選部 96/01/02 新聞發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