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利師考試全部科目免試申請自97年3月17日起開始受理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專利師考試全部科目免試申請自97年3月17日起開始受理,申請人應於98年1月11日前以通訊方式申請,逾期不受理。 考選部為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自95年12月1日起,律師、會計師、社會工作師、建築師及技師等類專技人員考試部分科目免試或全部科目免試申請,已提供申請書表網路下載,方便應考人快速申請。專利師考試全部科目免試申請書表,亦以網路下載申請書表之方式,由申請人自行列印。操作方式請先進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www.moex.gov.tw,點選進入網路報名後,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https://register.moex.gov.tw/index.jsp?language=C),自行下載詳細登錄各相關表件,並依操作指示進行申請程序及選擇繳費方式。 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專利師考試規則第6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於專利師法施行(97年1月11日)前,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且有證明文件者,得申請全部科目免試: 一、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技師、律師或會計師考試及格,且領有專利代理人證書,從事專利師法第9條所定業務1年以上。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轉任公務人員,實際擔任專利實體審查工作2年以上,且領有專利代理人證書,從事專利師法第9條所定業務1年以上。 三、經專利專責機關聘用為專任之專利審查委員,實際擔任專利實體審查工作2年以上,且領有專利代理人證書,從事專利師法第9條所定業務3年以上。 考選部表示,自96年起,專技人員考試審議委員會預先安排開會時程,為免應考人錯失申請時間,97年仍繼續採行,配合相關考試時間,先行於去(96)年12月31日公布97年各專技人員考試審議委員會預定開會時程,本日另增列專利師考試審議委員會預定開會時程(預定3月、5月、7月、12月召開會議),俾便申請人能夠提前掌握申請時效。 ▲ 資料來源:考選部 97/03/17 新聞發布 ▲ |